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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点番茄花园事件

再点番茄花园事件

前面的点评,把焦点集中到微软的策略和政府执法不力身上。对于偷窃者,接受惩罚是天经地义的事情。下面结合一些国内外已有的案例,看花园的作者是否构成偷窃,以及他该付怎样的责任。

番茄花园被微软和执法部门纠住不放的两点:1、对微软XP系统原版进行修改并且传播;2、在修改版里集成些广告插件进行赚钱。

对于这两点,让我们结合已有的案例和现在存在的现象分析一下。中国盗版横行,西方以及美国,他们的盗版现象很少,法律制定和执行的都很到位,这方面他们的作法对我们有很多可借鉴的地方,那让我们看看他们国内的一些现象。

前段时间炒得很热的苹果iPhone,他的发售是和一些运营商合作,只能在某些运营商的网内使用。但是iPhone一推出,就有人把其软件破解使其不再受这样的限制,这样的破解,他们可以公然的在iPhone专卖店旁边开门面利用他们破解的iPhone赚钱,这里同样存在花园事件被纠住的两点,在美国,苹果拿这个一点办法都没有,只能完善自己的软件并在后继推出的手机中改进。

如果有人说这个和花园没有可比性,说iPhone是实体手机,而XP仅是软件,那我们再拿西方普遍存在的现象分析一下。我们发现,很多软件的破解版都来自西方,在网上到处流传,甚至破解的作者名字,身份公然的出现在破解软件和破解程序里面。以他们法律那种严格的执行标准,这样的人早就该被软件商告到法庭做牢了。可是西方并没有这样,他们依然活的很快活,利用自己这些我们眼里偷窃的技术去赚钱。

这仅仅是我们常见的两个普遍存在的现象,类似的案例也有很多。比如最近在sohu网上看到的一个,读者可以自己去看,就不在这里说明了,感兴趣的可以看这个连接:
http://club.it.sohu.com/r-it-1020096-0-13-0.html

很多的事实表明,在西方,在双方利益发生纠纷的时候,他们的法庭没有把公正的天平向任何一方倾斜。这样矛和盾的对抗,促进了破解和反破解技术的发展,他们并没有加以限制,相反,对于有办法去抵制盗版而实际上没有去用的,法律对其不予保护,更何况有时效性相关的拖了几年的故意为之。

相反,看看我们国内的很多现象,从猪脑法官审判的彭宇案,以及珊瑚虫,许霆案,我们的法官是怎样的把天平倾斜。如果是两个对等的人,他们类似的纠纷绝不像已做的审判那样,把惩罚和罪过集中在一方身上。也许法官就是要起到杀一儆百的作用,就是要让普通老百姓看看,利用银行的漏洞去赚钱要受到怎样的惩罚,如果损失的不是银行,而是某个人,法官绝不会做一审无期的判决。我们的法律是公正的,可是被很多法官执行起来,完全变了性,成为被触角无孔不入的利益集团利用来打击弱势群体的打手。
http://blog.sina.com.cn/goofeg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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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见LZ的头像
世界上没有绝对的公平,强者制造不公平,智者利用不公平,弱者抱怨不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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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宇案确实让人添堵还好二审纠正了好像

许霆那个案件一定要重判的,明知道柜员机有漏洞还多次恶意取钱,判无期都不为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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