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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陆法系与海洋法系的区别之一,就是陪审团制度了。
以下是转帖:
”中国是属于典型的
大陆法系国家,案子的审理,判决,基本上都是由法官主导,并按照法律来判决(当然是没有xx之类的事的时候);而
海洋法系的法官就不一样,他们的主要任务就是维持审判过程中的秩序,并审查陪审团人员的资格,到了案子判决的时候,跟法官没关系,作出的判决也不一定符合法律,感觉更适合以道德作为标准,因为陪审团里不一定有精通法律的人士,所以才有一些让人感觉到荒唐的判决出现。
但个人认为海洋法系比大陆法系好,大陆法系太呆板,而且极为容易导致舞弊事件发生,大陆法系的国家都导致违法成本过低,根本不能阻止一些商业犯罪,所以中国的商业欺诈和霸王合同才会如此之多,并大行其道,就算因为其不当被起诉,并败诉,但后果不严重,结果是以后继续按照这样做,在一些时候还成为自我炒做的题材;海洋法系的一些带有特别性的案子就可以阻止,比如,美国司法历史上几次有名的惩罚性赔偿,烟草公司赔偿N亿美金给因吸烟致死人员的亲属等。《失控的陪审团》这片子里做出了对枪械生产商1.5亿美金的惩罚性赔偿给在枪击案中无辜死亡的家属,最终导致该行业的日落西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