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原帖由 ☆520China☆ 于 2008-8-30 08:22 发表 
如果有很好的理由就可以拒绝作陪审员。
说是庭审的被告是一个黑人,一个陪审员就报告说,她以前在一个什么交通事故中与一位黑人先生产生争执有过不愉快的经历,所以怕影响公正,申请退出,结果法官就批准了。 ...
几年前,在法庭我对法官说我英文不好,无法当陪审员。法官问我叫什么名字,住那个区,做什么工作。我一一回答。
法官说,你英文不好怎样工作。我说我们的顾客都说中文。
他又问,你家里有几部电视机?我说有两部。他问,你不看电视吗?我说,我每天只看中文台。
他又问:你能听懂我说的吗?我回答说:我不懂法律。他说:你只要听我的指示就可以。
我还想说什么,法官打断我的话:这个案件大概需要一个星期。如果你不喜欢,我给你一个需要两个月的。
我只好闭嘴,乖乖地在法庭呆了几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