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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楼
发表于 2008-8-4 22: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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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2008年北京奥运和1936年柏林奥运相提并论,在我看来过于夸张,但是基本可以接受。”
——面对法西斯的白色恐怖,没有见你们这些高尚的人在柏林体育场直斥希特勒呢?你们胆小不敢吗?把一个欺负和一个总被欺负的国家举办的奥运会相提并论,你还“基本可以接受”?
“我们让五十个野蛮人(译注:指中国的护跑手)在我们家门口当军警。”
——慈禧那会儿,你们都把满清的皇家园林都烧光光了,是非常文明的?拿鸦片毒害了数以万计的中国人,你们是光明的?圣火护卫不是非法入境吧?是通过了法国当局的签证的吧?活动的安排是经法国政府许可了的吧?没有强行吧?——那为什么这个时候又在指责是“野蛮”呢?莫不成这是法国人精心设置的圈套?
“中国如果当年没有落后世界列强那么多的话,现在就不会追赶得那么快。”
——小朋友,你为什么不说说是什么外部原因让中国落后世界列强那么多?
“中国如果没有持续奴役人民那么长时间,没有一支可以毫不犹豫地向示威者,包括工会的示威者,开枪的军队,也就不会有三分钱的劳力。”
——军队向老百姓开枪?能够领导中国人民在这些列强挤压下艰难成长的社会主义国家的政府会愚蠢到这种地步下令让军队向老百姓开枪?你们国家是这样的吗?中国政府吹口气都会被你们形容成飓风,会有这么不长脑袋的军队?
“他们把黑人从酒吧里赶走,他们让所有人出示证件,规定越来越多,以致于没人准确地知道什么能做什么不能做……”
——说实话,中国政府对外宾,不管他是白的还是黑的,态度是优于对待中国公民的,也就是说外宾在中国是受礼遇的。而众所周知,某国警察对黑人稍有不从是可以开枪射杀却基本受不到什么法律制裁的。不是吗?还有,你为什么拿“黑人”说事?我怀疑你根本就是歧视黑人的。
虽然我们的法制确实还不是很完善,但至少我们的法律里面还没有诸如“吃了大葱不准上街”之类的无厘头的条款。
“萨科奇先生”
——这位先生自己都不知道该干什么的,我们根本不指望他能干什么。爱干啥干啥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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