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为什么?为什么?
总是这样的,没有任何事实根据的报道就这么如洪水一泻,给予民众虚假的消息,造成很严重的影响后,然后就不管不问了,这就是所谓要尊重人权的国家的报道,是以践踏别国的人权为踏板实现他们不可告人的目的.
而我们呢?我们该怎么办?还要像抵制法国货那样抵制德国货吗?不现实,也不可能啊,难道就这么在网上发几个帖子,感慨一下,又没有什么作用,似乎我们能做的只有谴责.
我没出过国门,不知道那些倡导人权的国家对于人身攻击和诋毁名誉的案件要怎么判.而现在他们是在诋毁整个中国,是不是要对每个中国人都补偿精神损失费呢???
希望懂那些国家法律的有识之士拿起法律的宝剑给予他们致命的一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