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rginal from: http://www.worldjournal.com/wj-editor-hk.php?nt_seq_id=1792014
【劉雲龍】澳門特區政府的決策部門就像港府的「附屬公司」,決定重要政策時一向以港府為馬首是瞻。不久前港府宣布「還富於民」,澳門特首何厚鏵便隨即向澳門居民「派錢」;日前港府宣布百分之百保障銀行存戶,澳門當局也在數小時後作出相同決定。 不過在基本法23條的立法問題上,澳門政府等不及香港了。何厚鏵21日召開記者會介紹《維護國家安全法》的立法工作,看來他急於在特首任期屆滿前,完成這項重大任務,以便向北京交差。 人大常委會澳門基本法委員會委員王振民認為,澳門居民「對國家的認識程度較好」,已具備條件就基本法第23條立法,他對澳門特區完成立法非常有信心。 當年董建華政府也曾就23條立法,不讓澳門「爬頭」,但當局提出的《國家安全條例》草案有收窄港人政治權利之嫌,結果引發50萬人遊行示威。董建華在大遊行後本無意「收手」,直至自由黨倒戈,立法會票數不夠,董政府才被迫撤回草案。至今特首曾蔭權尚未敢重提草案,而當年臨陣「起義」的自由黨,今天卻被中聯辦秋後算帳,可見中共有仇必報的本性。 王振民指澳門居民「對國家的認識程度較好」,其潛台詞是說港人對國家的認識程度較差。假如公民意識與「認識國家」是背道而馳的,相信大部分港人對王振民的「暗貶」不僅不反感,反而與有榮焉。 澳門人公民意識不強,民主力量薄弱,政治機制早已被親北京陣營牢牢掌控。如果當地居民「欣然接受」23條立法,那只能說是認命,與認不認識國家無關。 (香港瞭望)
[ 本帖最后由 直角 于 2008-10-23 10:00 编辑 ] |